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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省级训练基地和新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量: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行业组织,有关院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5年9月在河南郑州举办。为做好我省选手培养和参赛准备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省级训练基地和新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省级训练基地。申报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省级训练基地,项目参照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见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具体竞赛项目以人社部通知为准。

(二)新设项目。申报具有陕西地域特色、一定规模的从业人群、技术规范标准比较成熟、行业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竞赛项目。新设项目应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竞赛、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举办过两次以上的项目,具有良好的办赛基础。

二、申报对象

各市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行业组织,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

三、申报条件

(一)省级训练基地

1.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历次世赛、国赛或省级赛成绩优异,有规范的赛务、安全保障等条件以及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2.场地规格、设施设备型号及数量、仪器工具(含软硬件)性能标准等对接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我省选拔赛要求。

3.结合单位专长职业(工种),在技能竞赛方面具有较完备的技术力量、专家队伍以及人才培养团队。

(二)新设项目

1.应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三、四、五、六大类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有国家职业标准。

2.应为本行业(专业)领域代表性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广泛,具有通用性、广泛性、引领性。

3.应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趋势、紧贴新质生产力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

4.应具有一定的展示性和观赏性,适合在大型会展中心举办。

四、省级训练基地主要任务

(一)承担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我省竞赛种子选手培养和集训。

(二)负责建立竞赛项目选手培养团队和选手梯队,培养优秀裁判(指导老师)。

(三)承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相关赛项省级选拔赛。

(四)承担我省相关职业(工种)技能人才日常训练培养工作。

五、遴选办法

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被遴选为省级训练基地的可冠以“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世赛选拔/国赛)项目省级训练基地”名称。对省级训练基地承办单位,在高技能人才项目中予以政策倾斜,适时予以一定的资金补助。被遴选确定的新设国赛精选项目,按程序报人社部审核后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明确1名单位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部门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省级训练基地申报表》(附件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新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WORD版、PDF版(加盖公章)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之后不再接受申报)。

(二)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新设项目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第一届、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不再申报。被遴选确定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新设项目的职业(工种),不再作为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赛项,相应单位作为省级训练基地并承担相应任务。

联系人:李海元 杨源

联系电话:029-63915086、63915310

电子邮箱:diyijiedasai@163.com

附件: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省级训练基地申报表.doc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新设项目申报表.doc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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