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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策|陕西启动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5-17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全省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近日,陕西省人社厅会同省科协印发《关于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的通知》,首次启动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开辟科普人才职业发展“新通道”。

《通知》明确,在陕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中增设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其中高级分设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在人员范围上,在我省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中专职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校外科技辅导和其他科普实践的人员,以及专业从事上述科普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在评价标准上,坚持把品德放在科普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首位,将科普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科普作品、科普展览、科普活动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评审方式上,引入多元化评审机制,采取面试答辩、业绩展示、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立足品德、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等条件,充分体现科普工作特点,着重评价工作业绩和业绩成果。如,在研究员的评定条件中,将主持策划主题鲜明的原创大型科普展览,主持编撰且出版发行科普图书,主持编制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

陕西是科技大省,也是科普资源大省。截至目前,全省拥有科普人员7万余人,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启动,有助于激发科普人才创新活力,提升科普人才素质能力,为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有力科普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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